标准化:物流管理的一道槛
发布时间:2014-12-18 浏览: 次
供应链其实并不是一条链,供应链系统中有众多的供应商、物流企业和众多的客户,组成了一个“供应网络”。
供应链其实并不是一条链,供应链系统中有众多的供应商、物流企业和众多的客户,组成了一个“供应网络”。 物流企业作为供应链中极为重要的中间环节,要对其上下游企业进行统筹管理,首先要实现供应商、客户、不同系统和不同平台间的数据无缝衔接。
物流企业作为供应链中极为重要的中间环节,对其上下游企业进行统筹管理。对于其上游企业,物流企业要与其建立起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必要时将虚拟供应网络变成现实的链接,为客户提供满意的物流服务;对于其下游企业,物流企业要建立“以顾客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为其提供最优的物流解决方案。
物流管理呼唤标准化
通常,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中必不可少的三个角色是客户、物流中心和物流企业(如仓库)。他们的主要功能模块设计如表所示。
表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模块设计
三种角色 模块 功能
客户 客户指令 提货指令(提货通知单)、发货通知指令(发货通知单)
反馈信息 货物状况通知、库存报表
查询 提货指令查询、发货通知指令查询
编码维护 客户编码库维护(指本客户自己的客户信息)、物品编码库维护(指本客户自己的物品编码)
物流中心 指令处理库 提货指令处理(提货通知单处理)、发货通知指令处理(发货通知单处理)
查询 提货指令查询(提货通知单)、发货通知指令查询(发货通知单)、入库单查询、出库单查询、对账单查询
库区信息反馈 对账单、货物状况通知、库存报表
编码库维护 物品编码库、客户编码库、库区编码库、用户编码库(预留)、人员编码库(预留)
物流企业(库区) 指令查询 提货指令查询(提货通知单)、发货通知指令查询(发货通知单)
报表处理 对账单、库存报表、货物状况通知
业务处理 入库、出库、盘库(预留)
异常处理 入库单修改、出库单修改、对账单修改
物流中心的编码管理是系统的核心。客户要保持编码与物流中心的一致性,物流企业要遵循物流中心的编码规则。否则,物流管理系统将无法实施。
但是,现实却不是这样。物流企业、客户、物流中心都各自为战,国内物流领域由于没有公共数据的接口行业或国家编码标准,造成了信息系统相互不能兼容、数据不能交换、信息不能共享的局面。由于国内软件业开发与管理不规范,国内物流编码标准化的系列化程度不够,推广宣传和监督执行的力度较弱,这些都是造成目前局面的原因。
标准化消除信息“孤岛”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编码标准化工作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1999年,我国就已经初步形成物流信息分类编码标准体系。物流信息分类编码标准体系旨在汇集与物流信息系统相关的现有国家标准,提出待制定的相关国家标准,一方面明确标准制定工作的需求,另一方面反映现有标准化状况,为物流信息系统设计人员提供参考,为进一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供支撑。
物流信息分类编码标准体系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门类,第二层次为类别,第三层次为项目。整个标准体系分为三个门类。第一门类为基础标准,这些标准是制定标准时所必须遵循的全国统一的标准,是全国所有标准的技术基础和方法指南,具有较长时期的稳定性和指导性;第二门类为业务标准,它是针对物流活动(装卸、搬运、仓储、运输、包装和流通加工)的技术标准,对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具有指导意义;第三门类为相关标准,它是伴随人类社会技术进步(特别是通信和信息处理技术进步)而产生的专门领域标准,其中EDI(电子数据交换)应用、商业贸易和政府审批(如报关等)与物流活动密切相关,而GPS(全球定位系统)则是提供对运输工具(含运输物品)的动态实时跟踪和导航的工具系统,也与物流活动密切相关。
除此之外,国家还制定了大量相关的代码标准,如集装箱、口岸代码的标准等。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中应该遵循这样的原则,有标准的一定要使用标准,不要企业自行“制定”自己的标准。
物流企业的管理者、软件公司的开发人员一定要加强标准化的学习,了解并掌握标准化的最新发展动态。只有这样,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跨时域、跨地域的物流管理才能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