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与发展城市群是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的重要路径,其目的是使城市群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传统物流发展理论中,物流需求属于派生需求,即物流服务是与城市产业和城市之间的经济产业关系、人口流动特征相匹配的。但现代城市群的“发育”在产业分工中不断走向细化,经济产业关系也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越发密切,供应链更是成为以效率、效益为竞争力的产业提高辐射能力的重要抓手,现代物流也因此成为经济产业发展的引领力量。
正是由于物流原生性需求与引领性需求的双重作用,城市群物流系统的建设不再是一般意义上加强物流合作和协同的概念,其核心要义是按照城市群建设要求进行物流供应链系统的重构。其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城市群产业分工合作的重要主导者,而非被动的跟随者。
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供应链服务制造业、流通业,以及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政策,不仅为城市间更深入、紧密的产业分工与合作指明了方向,更使城市群物流供应链系统重构成为城市群物流发展的重要指引。
为提高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先发城市群的发展质量,并为其他城市群的“发育”提供示范经验,应从城市群经济产业协同发展的战略高度,以供应链系统重构为核心要义加快城市群物流系统的建设步伐。
首先,要积极培育城市群中具有国际、国内供应链策源能力的城市物流系统。
供应链与制造业、流通业的密切结合,以及供应链金融创新,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物流要素的空间集聚方式,也让传统的物理性物流要素聚集转向了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人才流的聚集。而聚集的空间布局不一定在原生性物流需求强大的中心城市,而大多分布在中心城市周边交通发达、经济要素成本较低的城市。这就为改变中心城市在城市群建设中要素集聚能力过强,以及影响中小城市“发育”的城市群建设模式,奠定了经济要素组织方式创新的基础和机遇。
而这些城市应积极服务中心城市,并以供应链支撑产业链的方式承接中心城市产业转移,积极对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同时,用好两种市场资源,培育供应链要素集聚能力,使之成为城市群供应链体系建设的策源地,有针对性地进行服务城市群的物流系统建设。
其次,要切实改变城市群城市物流发展的竞合方式,从产业、产品竞争转向以供应链为基础的竞争。
城市群建设的重要阻力,主要来自于城市各自发展产业的经济压力。因此,在现有条件下,城市群建设竞争分力大于协同合力。
在现代经济产业发展条件下,企业间的竞争已转为供应链间的竞争,城市群培育发展应顺应这种战略性趋势,各城市要找准自己在供应链中的位置,将潜在的供应链优势发挥到极致,按照成为不同供应链策源地要求,积极集聚供应链优势资源以及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人才流等要素,发展基于供应链的枢纽经济,改变传统的城市间在产业、产品同质化下的落后经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