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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盲目追求控制力度,使制度失之过严
人们常常把制度当作约束和控制人行为的工具,认为控制力度越大,制度就越先进,效果就越好。于是,谈到制度,往往会让人想到一个“严”字,唯恐制度不严,人家不守规矩,制度丧失约束力。管理者在制定制度时不能准确把握好松紧尺度,一厢情愿地把标准定得很高,要求过于苛刻,常以惩罚为主、惩罚手段过于严厉。诚然,制度要有约束力,过于松懈的制度形同虚设。但制度应该宽严有“度”,不是越严越好。
首先,制度越严,人就越不自由。那些条条框框过多的限制了人们的自主空间,让人感到时时被控制,处处受管束。人的天性受到压抑,工作被动,动力不足,丧失积极性。一家原本管理不错的企业,为了更上一层楼,他们制定了近乎苛刻的考核制度。新制度实施后,效果很不好。员工无精打采,工作效率明显下滑。这些“先进”的管理制度为什么不灵光呢?原因是,制度过于严厉,缺乏人性化,员工感到心情郁闷,干起活来胆战心惊、如履薄冰,自然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敷衍了事,唯恐做错事情受到处罚。不仅如此,管得太死的制度甚至是一件不堪忍受的事,几年间富士康员工连续跳楼的事件就很能说明问题。
其次,制度越严,必然惩罚措施多,激励手段少。管理工作中过多的惩罚是不合适的,惩罚让人感到压抑,激励则能极大地激发人的潜能,调动人的积极性。人需要激励,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满足各种需要,而不是惩罚。以激励为主的制度,是引导人们前进的“路”和“桥”;以惩罚为主的制度,则是约束人们行为的“墙”和“沟”。显然,牵引人前行的脚步,重要的是“路”而不是“墙”。
第三,制度越严,执行起来就越难,惩罚的力度就越大。当一项制度难到人家根本就做不到的时候,问题就来了。这样的制度要么高挂墙头,形同虚设;要么,为了应付考核,执行者弄虚作假,瞒天过海蒙混过关。一些单位实行“连坐”式的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躲避连坐责任,事情真相就常常被基层管理部门所掩盖。如果实在过不了关,违规的处罚又难以承受,那就只有“拼了”。当年陈胜吴广的壮举,就是被严苛的法令逼上梁山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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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最“完美”的制度,往往是最繁琐的制度
一些管理者对“完美”的制度特别感兴趣,常常绞尽脑汁把制度设计得又全又细,唯恐考虑不周到、不细致,百密一疏,留下遗憾。诚然,制度要尽可能完善,太过粗糙的制度漏洞太多,难以起到作用。但是,制度能做到完美无缺吗?不能。任何制度都难免有漏洞,希望“一网打尽”的“完美”制度是不存在的。
相反,制度越是“完美”,往往就越繁琐,而繁琐的制度,操作性差,效果很不好。一家造纸企业,因经营不善,多年亏损。新的老总来了后,发现员工作风散漫,不讲规矩。
是不是没有标准呢?不是,这个企业不但有制度,而且很详细,也很全面,厚厚五大本。但制度越繁琐,就越不好执行。老总把原有制度全部推倒,亲自主持制定新的制度。其中车间管理就两条,一条叫做“四无”,一条叫做“五不走”。
“四无”即车间无垃圾、无杂物、无闲坐闲聊人员、无乱放成品半成品;
“五不走”即工人下班前设备不擦净不走、材料不放整齐不走、工具不清点好不走、记录不填好不走、现场不清扫不走。
两项制度,简单清楚,人人明白,执行起来操作性好。自此以后,工厂管理大有起色,人人都夸老总“英明”。老总的“英明”之处在于,他在制度的繁简之间,把握好了一个“度”。
通过制度来约束和引导行为、规范管理,是现代社会及其组织的基本要求。加强制度管理,是一件管理者必须长期面对并且需要不断努力去做好的事情。一项好的制度,应当注意其适度性,做到宽严有度、取舍有度、繁简有度。制度过于松懈和简单固然不行,但制度过严、过滥和过于繁琐更为有害。制度一旦失“度”,再好的制度也会要变成“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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